• 关于2026年智能传感产业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路演名单公示的通知 2026-05-27
    各参赛单位:       2026年智能传感产业创新创业大赛自启动以来,得到了行业内创新创业团队、企业及相关单位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经项目征集、资格初审、初赛评审等多个环节,大赛组委会严格按照赛事评审规则,综合考量项目技术创新性、团队核心实力、产业化可行性等核心维度,拟确定总决赛路演项目入围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该名单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自 2026 年 5 月 22 日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大赛组委会反馈,注明异议理由、相关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52-2040618联系邮箱:2404802378@qq.com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南湖路589号2026年智能传感产业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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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九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安徽赛区)赛事的通知》的通知 2026-05-06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九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安徽赛区)赛事的通知》转发(详见附件),请各类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积极报名参加,具体通知如下。一、参赛条件       (一)技术需求提出方:在我市境内注册的科技型企业,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原则上获得过挑战赛一、二、三等奖的需求方企业不再推荐至现场赛。       (二)解决方案提供方:包括省外高校院所,国内外资企业和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企业平台参与提供技术解决方案,体现长三角一体化、国际化和科技开放合作。二、比赛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6名,并给予证书和奖金支持。三、注意事项       1.参赛单位请于5月31日之前报名参赛。若企业技术需求尚无明确合作单位,市科技局将统筹提供资源,为企业提供匹配及对接服务。       2.本次参赛仅需企业提出技术需求,省外高校院所提供解决方案即可。       3.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王婵娟 16605529309 汤子强  16605529355蚌埠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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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调整蚌埠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榜单揭榜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6-04-29
    各高校、科研院所:       为切实推进市级“揭榜挂帅”项目落地实施,充分调动高校院所力量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保障项目评审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开放揭榜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任务       本次共发布“新型六维力传感器研发及标定”等5个榜单(附件1),力争解决一批制约我市相关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二、揭榜条件       揭榜方为省内外有技术攻关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三年之内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记录及需科研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社会失信行为记录;       2.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团队力量等,有能力完成发榜方提出的任务需求,能提供攻克核心关键技术的可行方案。       3.揭榜方不得与发榜方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交易。三、揭榜流程       1.揭榜方案征集。揭榜方针对需求榜单提出解决方案。如需了解榜单项目具体技术指标,可联系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组织对接发榜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具体技术指标、考核标准及相关要求,确保技术指标科学合理、可考核、可落地,贴合项目攻关实际需求。       2.材料填报。揭榜方结合榜单项目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填写《蚌埠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请书》(附件2),组织编制项目揭榜方案,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       3.专家评审。揭榜方申报的材料形式审核合格后,市科技局组织发榜方、专家以审阅申报材料,听取团队陈述,提出质询等方式,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并参考论证意见择优提出揭榜名单。揭榜名单经有关决策程序后向社会公示。       4.立项签约。揭榜名单公示期满一个月内,市科技局组织发榜方与第一名揭榜方签订项目任务书,下达正式立项文件,项目列入蚌埠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统一管理。       5.资金支持。揭榜成功并与第一名揭榜方签订技术合同的项目纳入市财政统筹支持。资助资金分年度拨付,立项后拨付首笔资金,不超过发榜单位向揭榜单位拨付资金的50%,且不超过财政资金的50%,项目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四、有关要求       1.发榜方、揭榜方应在技术攻关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       2.项目揭榜方案应在榜单要求的预期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提出具体、明确的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少于榜单要求的研究内容。3.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医药领域等特殊项目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可延至3年。       4.提交揭榜申报材料时,揭榜方需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出具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联合揭榜的需提供合作协议作为附件资料一并提交。       5.揭榜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如涉密的,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6.所有申报材料经揭榜方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经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后,制作成1个文件夹,将文档标题统一为“榜单名称——揭榜单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六份于评榜当天带至答辩现场。揭榜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邮箱:nsk2046546@163.com联系人:王  康 0552-2046546王婵娟 0552-2065809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南湖路589号(原卡尔森产业园综合楼11楼1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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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蚌埠创新馆劳动节开放通知 2026-04-22
    广大市民朋友:       蚌埠创新馆劳动节期间于2026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4日对市民开放,开放时间为9:00—17:00(16:30以后禁止入馆),2026年4月29日、4月30日闭馆,欢迎广大观众前来参观。参观须知:1、入馆观众有序等候。2、实行预约参观。(预约方式: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分时预约参观(蚌埠科技服务→创新馆→预约参观)。为使您能够顺利入馆参观,请您提前准备好以下要素:1、提前预约参观。2、手机预约凭证。蚌埠创新馆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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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调整蚌埠市技术合同登记管理的通知 2026-03-31
    各企业:       根据工信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6〕18号)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技术合同原则上实行卖方登记,卖方怠于履行义务的可由买方登记,技术进口合同由境内买方登记,国内买方登记(技术进口合同除外)须填写《技术合同买方登记协议书》。为与国家规定保持一致,现就调整我省技术合同登记方式通知如下:调整内容:       (一)我省将严格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实行卖方登记,卖方怠于履行义务的可由买方登记,买方登记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按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双方签字盖章的《技术合同买方登记协议书》(技术进口合同除外),未按要求办理的不予登记。我省原吸纳省外技术合同买方登记时未要求填写该协议书,此次调整予以规范。       (二)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将于4月1日起按照上述登记要求进行调整。4月1日后,买方登记用户须补充完善《技术合同买方登记协议书》后,再行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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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安徽省主场活动举行 2026-05-27
           5月24日,2026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安徽省主场活动在安徽省科技馆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科协主席韩军出席并为2026年安徽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本次活动以“奋进‘十五五’ 科技谱新篇”为主题,由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联合主办,安徽理工大学、省科技馆等单位共同承办。活动现场发布了“2026年安徽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名单,并宣布启动2026年度“四大科普系列赛事”。       据了解,活动期间,我省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专业科普场馆、高校院所及企业科技科普设施、重点实验室、成果展厅等优质资源向社会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并将开展流动科技馆全省巡展、科普大篷车“五进”基层、科普惠民乡村行等系列活动,让科学更多更好地惠及全省人民。(记者 陶研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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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赋能企业创新——中科院金属所专家来蚌调研 2026-05-21
           5月18日至19日,中科院金属所院地合作办公室主任马俊飞一行来蚌调研。依托蚌埠科技大市场前期需求匹配成果,调研组先后深入贝迪斯电子、安固高科、拓力工程材料、天光传感器等四家重点企业开展实地交流对接。蚌埠市科技局、市科创中心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调研组围绕精密电阻器、高性能功能膜材料、高端玻璃微珠、力敏传感器等领域,与企业技术团队座谈交流,现场“把脉问诊”,围绕材料性能提升、工艺优化、国产化替代等关键问题深入探讨,并就后续合作达成初步意向。       此次调研是落实科交会成果的重要行动,也是深化院地合作、推动创新资源向蚌埠集聚的务实举措。下一步,蚌埠科技大市场将持续聚焦企业需求,加速创新资源向产业一线流动,助力蚌埠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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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擦亮科创名片?安徽亮出“施工图” 2026-05-20
           科技创新是安徽最鲜明的特色,安徽在“十五五”期间将如何进一步擦亮科技创新这张名片?       5月15日,在“十五五”开局起步安徽专场新闻发布会上,安徽正式亮出未来五年科技创新的“施工图”。       安徽抓创新的最大底气,源自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坚实支撑。作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一员,安徽坐拥国家实验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一批“国字号”平台,创新策源能力持续跃升。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厅长赵明介绍,“十五五”期间,安徽将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的支撑作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在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顶尖人才集聚上下功夫,增强在全球创新格局中的话语权。       为实现这一目标,安徽积极打造合肥滨湖科学城,探索新型举国体制安徽实践具体路径,推动量子信息、聚变能源、深空探测以及人工智能等科创引领高地前沿突破、协同联动、持续领跑。       科技创新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       针对科技与产业“两张皮”的难题,安徽着力搭平台、建机制,打通从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到成果转化的创新链条。其中,创办的“日新:江淮科创沙龙”,为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搭建起沟通融合的桥梁。       同时,安徽打造的“政产学研金服用”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科技与产业融合创新协会、安徽高等研究院等载体,都在推动创新要素从串联走向并联、从线性转化走向网状链接,实现高效配置。       不久前揭牌的科学智能物质创制中心,正是以人工智能赋能科研范式变革、推动科产深度融合的生动实践。       企业是最活跃的创新主体。安徽全力支持企业创新创造,全省80%以上的省科技攻坚项目、项目资金、研发经费,以及90%以上的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均由企业承担。       未来,安徽将以更大力度推动资金、项目、人才、数据等创新资源向企业汇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真正让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定得了题、拍得了板。       据介绍,“十五五”期间,安徽将全力培育“乔木”参天、“灌木”茁壮、“苗木”葱郁的创新生态人,让更多的创新主体把目光投向安徽,携手成为创新发展的长期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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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特色中试平台这样建 2026-05-15
           中试即中间试验,核心是用较小的投入,提前验证技术、工艺和设备在大规模生产时是否可行。中试平台被誉为制造业的“试验田”、工业化生产的“练兵场”,是将实验室成果转化为工业化产品的关键桥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印发了《安徽省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建设方向》等配套文件。       具体如何“耕田”“架桥”?5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从发布和解读中不难看出,我省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布局建设,健全中试服务体系,将助力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为我省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新动能。       为什么要建好制造业中试平台       创新是我省的“金字招牌”。如何将我省丰硕的科创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一直是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省科技厅系统构建改革牵引、成果验证、中试熟化、落地孵化、供需对接的全链条成果转化服务保障体系,高质量建设省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王孟忠介绍。       通过省市区联动,目前,我省已建设首批8家省级概念验证中心,汇聚200余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为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等提供原理验证、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服务近1000次。累计备案58家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为科技型企业等提供1万余次技术开发服务,有效促进了实验室成果走向生产线。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文峰介绍:“我们已将中试验证纳入服务业政策支持范围,通过投资补助方式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服务业有关专项。同时,支持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未来产业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那么,什么是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又是什么呢?记者了解到,相对而言,概念验证中心是对早期科技成果开展技术、市场化及产业化可行性评估论证的新型载体,提供成果遴选、可行性评估等服务;中试研发平台是解决工业化关键技术问题的科研开发实体,提供产品试制、工艺优化等中试服务。两者属于成果转化的不同阶段。       “当前,我省部分领域仍存在中试资源分散、开放共享不足、工程验证能力薄弱等短板,‘实验室成果走不出、生产线需求接不上’问题较为突出。”发布会上,省工信厅副厅长蒋晨捷表示。《实施方案》的出台,将加速中试平台的体系化布局与能力提升,有效疏解产业化进程中的关键堵点,有效弥合研发与生产之间的鸿沟,加速技术成果工程化应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平台建设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的重点任务有哪些?《实施方案》提出了六项。       首先是完善中试基础能力。支持建设专业化中试线与标准化试验场地,配备先进的试制、测试、计量等关键设备与工业软件。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推广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在工艺验证、缺陷检测、预测性维护等场景的应用,推动平台资源网络化连接、协同与共享。       其次,是夯实中试技术支撑。支持中试平台参与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省重大产业创新计划和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突破极端工况模拟、可靠性验证等核心技术瓶颈,推进工艺放大与系统集成等工程化技术研发。加快高精度测量仪器、高端试验设备等产品研制与应用,加强设计仿真软件攻关。引导企业制定中试能力提升计划。       前两项任务重在打牢中试平台的软硬件基础。除此之外,《实施方案》亦注重市场化的运作,第三四五项任务分别提出提升中试转化效能,拓展中试公共服务,培育中试优质企业。包括支持中试平台联合科技服务机构,主动对接市场需求,筛选具备产业化前景的科研成果。提出面向中小企业创新需求,推动中试平台提供工程开发、技术熟化、工艺创新等专业化公共服务。支持中小企业聚焦中试环节专用设备、工具、软件、服务等细分市场,精耕细作,增强创新能力,培育更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       最后一项重点任务是优化中试创新生态。支持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主导或参与制修订中试基础通用、关键技术、行业应用等方面标准。支持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测试机构,为中试活动提供专业服务。深化产教融合,支持产学研合作,培养“六懂”复合型人才和卓越工程师。支持省内高校设置中试相关课程或专业方向,与中试平台共建实训基地。畅通中试人才职称晋升通道,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纳入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引导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等各类政府投资基金以及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中试平台建设与运营。推动银行、保险、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创新“中试险”“研发贷”“转化贷”等特色金融产品。鼓励中试平台申请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MA(中国计量认证)等资质,提升其检验检测报告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8年,我省将培育建设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30家左右,在优势产业领域争创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形成支撑制造业技术成果工程化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的中试服务体系。       制造业中试平台有何“安徽特色”       制造业中试平台将要怎么建?有何“安徽特色”?       “安徽省在谋划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时,核心考量就是立足本省产业基础、突出安徽特色、服务国家战略。”蒋晨捷表示。与安徽的产业优势紧密结合是一项重要特色。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围绕我省正在打造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1188”现代化产业体系精准布局。“我们既要‘做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优势产业的中试能力,也要面向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通用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前瞻部署中试平台,让优势产业‘领跑’地位更稳,让未来产业‘先发’优势更足。”蒋晨捷表示。       在《实施方案》中,我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提出四种建设模式,即支持企业自主建设运营,鼓励开放共享;支持高校院所聚焦成果转化,建设专业化平台;支持政府投资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满足多样化需求;推动政产学研用多元主体联合共建,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这四种模式形成了可灵活选择的“菜单”,旨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避免“一刀切”,让有能力的主体愿建、有需求的主体能用。       “安徽作为长三角的一员,方案特别强调要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中试服务平台体系,推动区域内创新资源互通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在协同中找准定位,在开放中提升能级。”蒋晨捷说,《实施方案》既瞄准了国家战略急需和前沿方向,又深深扎根于安徽的产业土壤,力求通过精准布局和模式创新,真正打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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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瞄准科技成果产业化“最后一公里”,安徽拟建30家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 2026-05-15
           记者今天上午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28年,安徽将培育建设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30家左右。       中试是产品正式投产前的中间阶段试验,是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的关键环节。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蒋晨捷在发布会上介绍,日前印发的《安徽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破解“实验室成果走不出、生产线需求接不上”的难题,通过体系化布局中试平台,弥合研发与生产之间的鸿沟。       《方案》显示,围绕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安徽将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绿色低碳、新材料、低空经济和商业航天、机器人、智能家居、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以及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前沿材料等未来产业领域,分类布局中试平台建设。       同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提出四种建设模式:支持企业自主建设运营,鼓励开放共享;支持高校院所聚焦成果转化,建设专业化平台;支持政府投资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满足多样化需求;推动政产学研用多元主体联合共建,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方案》指出,安徽将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需求牵引、开放共享原则,到2028年,培育建设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30家左右,在优势产业领域争创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形成支撑制造业技术成果工程化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的中试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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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蚌埠市产业人才政策清单实施细则(2024版)》 2025-01-06
  • 蚌埠市科创金融产品手册 2025-01-06
  • 蚌埠科技创新政策汇编 2025-01-06
  • 关于2023年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科技局部分)第一批(免申即享类)拟兑现资金的公示 2023-06-01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 (蚌发〔2022〕20号)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蚌科〔2022〕26号)等文件,现将2023年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科技局部分)第一批(免申即享类)拟兑现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9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蚌埠市科技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部门:市科技局创新发展规划科     联系电话:0552-2047675     监督电话:0552-2050447     联系地址:蚌埠市胜利中路89号蚌埠市科技局     邮政编码:233000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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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3-05-24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2〕14号),加快构建以省产业创新研究院为引领的技术创新平台体系,培育国家技术创新平台的重要后备力量,更好地支撑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省科技厅制定了《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17日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关于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2〕14号)等精神,拟实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行动,打造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部署要求,坚持“四个面向”,按照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平台思维、体系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组建产业创新研究院,打造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动能。  (二)功能定位。省产业创新研究院是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重要形式,是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以引领支撑产业技术进步、服务行业创新发展为目的,集科技成果研发、中试、转化、孵化为一体的“体系化、任务型、市场化、开放式”综合性科技创新平台,是省级技术(产业)创新平台的标杆、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样板、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重要后备力量。  (三)建设目标。省产业创新研究院聚焦十大新兴产业和我省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以及“科大硅谷”等创新资源集聚区,瞄准一个、建设一个。2023年,首批组建20家左右,形成创新示范效应;到2027年,组建100家左右。依托省产业创新研究院,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争创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形成支撑引领我省产业和企业创新发展的战略科技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产业创新共性服务。支持省产业创新研究院整合产业链上下游、高校院所等资源,开展产业技术创新规划、技术路线图研究编制,组织征集凝练行业技术需求并提供解决方案,为产业和行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共性技术、检验检测、成果应用、资源共享、人才培训等服务。  (二)承担重大科研攻关任务。支持省产业创新研究院聚焦全省十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及传统产业升级创新需求,以市场化为导向、重大任务为牵引,有组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突破一批产业基础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难题,研制一批引领、替代的重大创新产品。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技术转移、试验验证、中试孵化、成果对接交易、投融资服务等平台。积极运用“羚羊”工业互联网科产平台等,开展科技成果中试孵化和工程化开发,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探索“三新”(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场景应用等服务,转化应用最新科研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四)加速高端人才引育集聚。支持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对接合作,打通引才引智通道,大力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共同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等,着力培养优秀青年创新人才,打造开放人才生态圈,加速人才向企业集聚,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结构合理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五)深化科技对外开放合作。支持省产业创新研究院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优势企业等高端创新资源通过人才交流、合作攻关、共建平台等方式开展合作交流和资源对接;在国内外创新资源密集区布局科技合作节点,采取并购、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建设研发或转化机构,引进转化一批重大科研成果,打造“创新飞地”。  三、组建形式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采取“揭榜挂帅”“竞争赛马”等方式,由龙头(骨干)企业或名校名院名所等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共同组建;实行政府资金引导,牵头和共建单位、市场基金以及金融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  (一)培育新建一批。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省内龙头(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共建产业创新类产业创新研究院;支持名校名院名所等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共建研发转化类产业创新研究院。  (二)整合转建一批。鼓励全省研究方向相近、关联度较大、资源相对集中的创新平台优化整合,对标提升组建省产业创新研究院。  (三)精准引进一批。引进、吸引与我省产业匹配度高的省外名校名院名所名企、院士等高层次领军人才或团队在“科大硅谷”等创新资源集聚区设立组建省产业创新研究院。  四、标准条件  (一)组织形式。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具备有效的治理结构和新型管理体制机制,投资主体或共建单位不少于2家,且共建方须有企业参与,原则上以法人实体运行。以企业牵头组建的产业创新研究院对是否独立法人实体不作统一要求,但必须是相对独立机构,具有独立场地、设备和人员。  (二)牵头单位。牵头组建单位须是安徽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以企业牵头组建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依托单位须是注册地在安徽省的龙头(骨干)企业或省外龙头(骨干)企业在安徽省设立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申报单位及其法人应为非失信单位或人员。  (三)基础条件。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原则上拥有研发场所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含租赁,包括软件开发工具)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以网络设计开发为主的可适度放宽。  (四)研发投入。省产业创新研究院近3年每年研发投入原则上占研究院当年总收入比例不低于30%且年均不低于1000万元;由企业牵头组建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依托企业原则上近3年每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年均研发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农业类企业牵头的可适当放宽)。  (五)研发人员。省产业创新研究院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或科技领军人才,原则上科研人员和成果转化专职人员须达到100人以上,占全院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70%。  (六)创新能力。省产业创新研究院或依托单位(非独立法人实体)拥有所在产业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或牵头完成的科技成果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  (七)绩效指标。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组建运行后,在加强产业创新共性服务、承担重大科研攻关任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深化开放合作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原则上每年完成的目标任务须达到下列7项指标中的4项以上。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攻关任务并取得重大突破的,新获批建设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的,其他方面成效指标可适当放宽。  1. 攻克产业(行业)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制重大创新产品5项以上;  2. 征集并成功解决行业技术需求10项以上;  3. 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不少于300家(次);  4. 衍生孵化科技型企业不少于2家;  5. 研发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30项,或引进转化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不少于1个;  6. 引进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以上)或团队不少于3名(个),或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30人以上;  7. “四技”收入占当年经营性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60%。  对牵头组建单位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省产业创新研究院,以上第(四)、(五)、(六)条可适当放宽,下一步在组建期内逐步达到标准。  五、组建程序  (一)凝练“榜单”。省科技厅结合标准条件、目标任务等,面向各市、十大新兴产业专班、“科大硅谷”等广泛征集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需求,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项目需求进行梳理凝练、专家论证,依据我省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择优遴选形成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榜单”。  (二)“发榜”“揭榜”。由省科技厅发布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申报通知和“榜单”,牵头组建单位负责编制组建方案,提出“揭榜”申请,经所在地省辖市科技部门审核,报经省辖市政府或省有关主管单位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一般命名为“***(产业领域或综合类别)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  (三)评议论证。省科技厅牵头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产业创新类(企业牵头)、研发转化类(名校名院名所等牵头),分类对组建方案等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进行现场考察,形成综合评议意见。  (四)批准组建。省科技厅综合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省产业创新研究院规划布局以及综合评议意见,提出拟组建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名单,经厅党组、厅务会议审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批准组建,并报省政府。组建期一般在两年内。对省委省政府重点引进和组建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单独申报审定批准。  六、政策支持  省产业创新研究院享受《关于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2〕14号)相关扶持政策,通过重大平台、项目、人才、资金(基金)一体化配置,统筹集聚创新资源予以支持。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省产业创新研究院以市为主建设,以组建单位和市县投入为主,省依据其研发投入、创新成果产出绩效等情况给予支持。其中组建期,省依据其建设规模、项目推进和研发投入等情况,分档给予研发经费补助或定向科技项目支持;运行期,省依据创新成果产出等绩效,择优分档给予研发经费补助或定向科技项目支持;省支持额度不高于市县支持额度。对省委省政府重点引进或组建的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省市可通过“一院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共同给予支持。  (二)强化创新资源统筹。优先支持省产业创新研究院以“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竞争赛马”等方式,牵头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等给予其单独申报资格。建立面向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定向征集重大科技项目需求机制,支持其参与有关科技和产业规划、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引导省新型研发机构等专项基金采取直接参股、设立子基金、项目投资等方式,支持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和科技成果研发转化。支持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积极融入“科大硅谷”建设,汇聚对接各类创新资源。支持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积极融入“羚羊”工业互联网科产平台,开展线上研发、线上转化、线上对接,拓展科技成果应用场景。  (三)加强人才激励支持。赋予省产业创新研究院“自主荐才权”,省有关科技人才计划优先给予申报、倾斜支持;对产业创新研究院引进的高端科技人才优先认定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省有关人才称号。积极支持省产业创新研究院选派人才参加中科大科技商学院培训学习或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培训。赋予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创新方向选择、科研立项管理、技术路线调整、人才引进培养、科研成果处置和经费使用等方面自主权。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政策措施,支持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市场化绩效评价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打造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田”。  七、组建运行  (一)组织领导。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由省科技厅牵头规划布局组建和管理,市、县(市、区)政府和省有关单位负责培育遴选、择优推荐,组织推动有优势、有条件的科研力量牵头或参与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组建,协调解决组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运行管理。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组建运行后,按年度分类别开展绩效评估,对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摘牌。绩效评估注重目标导向、任务导向、结果导向,重点考察对产业创新发展的贡献度等情况。将参与“科大硅谷”建设、“羚羊”工业互联网科产平台、科大商学院运行等我省重大创新部署情况作为绩效评估重要内容。评估结果作为省产业创新研究院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享受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皖政〔2022〕64号)和《关于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2〕14号)精神,指导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坚持市场化运营机制,按照权责明确、科学高效要求,建立健全与定位、目标和任务相适应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灵活有效的运行机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育强创新主体和转化主体。  附件: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组建方案编制提纲  附件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组建方案编制提纲  一、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落实国家、省重大科技部署,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区域产业发展、企业培育孵化、高端人才引育聚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意义。  二、组建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  牵头单位及共建单位概况,组建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现有基础条件等。  三、主要目标和任务  研究院的目标定位、主要发展方向;研究院的发展战略与运行思路;研究院近期和中长期目标等。  四、管理与运行机制  研究院的机构设置与职责;已经或拟采取的可持续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发展模式、市场化运营情况等。  五、组建方案  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周期与进度安排、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方案、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分析、可持续发展机制等。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七、附件  章程、其他配套文件、合作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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